由于課改中教師角色的轉換,教師的教學行為也在發生變化,在教學關系上,師生的教學行為應主要表現為引導與幫助。
用“引導”與“幫助”的有效互動,來支撐學生的學習,使教師實現有效教學。
所謂“引導”,應是含而不露,指而不明,開而不達,引而不發。
教師要引導學生與文本對話、與他人對話、與自我對話、與情境對話,還要引導學生對問題進行觀察與討論,引導學生提出問題并全身心地投入學習過程。
引導不是主宰,而要把表達的自由還給學生,把判斷權交給學生,把想象的空間留給學生,把創新的機會讓給學生。
所謂“幫助”就是服務,教師要善于幫助學生尋找、收集和利用學習資源,幫助同學選擇恰當的學習方法,幫助學生發現自己的潛能等。
但“幫助”不是“包辦”,我們在課堂中還要克服教師“霸權”的現象,以避免學生的“盲從”。
為達到師生關系的和諧,教師的教學行為應表現為尊重與贊賞。
尊重,就是要尊重每一位同學的尊嚴和價值,在課堂對話中要民主、平等。
教師要以飽滿的熱情、濃濃的愛意、真誠的微笑、和藹可親地與學生平等地、民主地對話。
師生之間的交流應是朋友般的交流,是商量與切磋、補充與討論、傾聽與溝通、尊重與信任、平等與合作。
與此同時,教師還要贊賞每一位學生的獨特性,贊賞每一位學生的努力和善意,贊賞每一位學生的用心與進步。